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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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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在院党委、纪委和学院领导下进行工作。

其主要职责: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着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查处院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受理党风廉政和工作效能方面的信访举报,受理对院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参与监督学院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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