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系部处室:
2014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机制创新;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中心,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教育监督检查,加大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学院快速发展。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责任,坚决纠正“四风”
深刻领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党总支、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检查和向学院纪委报告落实情况,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确实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约束,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大制度落实和创新,加强源头治理
继续坚持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并落实各项任务;坚持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有关要求,监督检查系部落实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情况,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办法和纪检监察参与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的规定;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大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师生对学院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形成全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廉政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校园文化建设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手册》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各党总支采取专题学习、党课和知识竞答等方式,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在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教育和学术道德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加强学生的廉洁教育,把廉洁从业教育纳入到业余党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生活全过程,抓住新生入学、学生入党、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大学生以荣辱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知法、守法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继续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党员组织生活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学院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学院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把招生录取、干部选拔任用、基建修缮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和收费、学生资助、实习就业等“七个关口”,重点加强修缮工程、新校区建设、科研经费等项目监察审计,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准则和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鉴定制度,继续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五、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视和办理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对举报线索加强分析判断,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署名有反馈。将来信来访作为党风廉政监督的重要渠道,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勤政廉政,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着眼于教育保护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管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执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执纪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