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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学院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
日期: 2014-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政府和学院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学院2013年47号文)

政府采购

学院采购

限额标准

采购方式

限额标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物及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

80万元及以上

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发出公告,三家以上单位投标,一次性报价,公平竞争确定中标人

520万元

学院招标办通过公开栏发出招标公告,三家以上单位投标,一次性报价,公平竞争确定中标人

工程项目

150万元及以上

1020万元

竞争性

谈判

货物及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

2080万元

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发出公告,三家以上单位投标,多次性报价,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35万元以下

学院招标办通过公开栏发出招标公告,三家以上单位投标,多次性报价,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工程项目

20100万元

510万元以下

询价采购

货物及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

520万元

学院招标办或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发出公告,两家以上单位投标,公平竞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13万元以下

学院招标办通过公开栏发出招标公告,市场考察调研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两种形式进行采购,三家以上单位投标,以质量优和报价低为标准确定中标人

备注

电子竞价方式采购80万元以下的打印机、计算机、投影机等货物类项目,学院招标办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协议供货方式采购:80万元以下的公务车辆、办公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办公消耗用品、电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货物类项目,学院招标办向具有投标资格的协议供货单位发布招标公告,三家以上单位投标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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