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根据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针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为严防“四风”反弹,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全院党员干部务实廉洁过节,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填写《西安市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表》。请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并于10月12日(周三)前交学院纪委办公室(办公楼607)。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