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按照《中共西安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全市党员干部签订在入学招生中不说情不打招呼不批条承诺书的通知》(市纪办函〔2018〕59号)的要求,学院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相关承诺书。
根据市委要求,全院党员、干部都要遵守教育入学招生相关规定,在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民办初中招生过程中一律不准说情、不准打招呼、不准批条、不准干预教育秩序,并签订相关承诺书,确保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学院组织签订承诺书以党总支为单位,各党总支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承诺书收集、报送工作。承诺书须本人签名,不能代签。各党总支于6月7日前,将所辖部门全体党员、干部的承诺书收齐后,统一交纪委办公室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承诺书,由纪委办公室统一提交学院纪委书记填写监诺人意见。其他党员、干部的承诺书,须由党总支书记填写监诺人意见。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报送时间,落实好承诺书签订工作。
联系人:蒋博文
联系电话:50044
附件:《承诺书》
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