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部处室,工会、团委: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20〕44号)和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学院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弛而不息地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多措并举地营造风清气正育人氛围提供坚强保障。
二、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施利民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邓耀斌、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学武、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六杰
成 员: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分析研判、跟踪督查以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邓耀斌兼任。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和相关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实施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以及在矿产开发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订项目承建方;未经批准即实施工程项目有关工作并产生费用;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二)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先施工后补办招标手续;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与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专家串通搞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改变项目主项规划;违规要求施工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中介机构;擅自变更工程立项项目、预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未正确履行批后监管责任,造成违规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五)插手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问题。主要是:结算时多算工程量、少算税率;签订虚假合同、结算协议套取工程款;在工程款支付中利用职权索要、收取好处费等行为。
(六)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请托斡旋问题。主要是:默许和支持亲属打着自己旗号承揽工程;利用职务影响为关系户在工程建设领域斡旋谋利;安排下属干预影响工程招投标等行为。
(七)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八)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25日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工作;6月30日前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开展重点检查;9月30日前完善相关制度的修订或出台工作;11月25日前学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总结专项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对尚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12月25日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1年,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在学院推动内涵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常态长效机制建设。
五、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做好动员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在管辖范围召开动员部署会,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各院部处室要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院部处室
完成时限:2020年5月24日前完成。
2.组织专题学习。各党总支要组织所辖党支部充分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或学习班等形式以及党建文化长廊和师生政治生活馆及其他理论学习阵地等载体,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经常性,并定期以党建工作月报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季报等形式,做好统计报备工作。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前完成,并将学习教育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3.开展专题培训。学院纪委办公室将会同计划财务处组织各院部处室参与本部门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及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人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就学院新修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涉及的有关要求进行逐项释义,重申规章制度要求和党规党纪,确保经济活动按章依规执行。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
4.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学院官方网站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加强专项整治政策宣传和解读;运用我市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院廉政网、微信公众号公布学院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及时受理相关信访举报。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开展自查自纠
1.领导干部个人自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分别对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或参与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负面清单(见附件1)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填写自查表格(附件2),撰写自查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自查过程中,如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并向组织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5月24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2.院部处室自查任务。任务一是各院部处室须对十九大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填写自查表格(见附件3),并形成自查报告。任务二是计划财务处、基建处须对十九大以来分管学院相关项目的预审和资金安排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就分管的学院相关项目情况填写自查表格(见附件3),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要详实、全面、准确,既要有具体数据,又要有相关事实,坚决杜绝空话、套话问题。自查报告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后,于5月24日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任务一由各院部处室负责;任务二由计划财务处、基建处负责。
完成时限:2020年5月24日前完成。
3.廉政风险排查。对标专项整治内容,纪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院部处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坚决堵塞权力运行和制度建设漏洞和空白地带。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
4.签订承诺书。学院领导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会同其配偶,签订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承诺书(根据市委有关安排,承诺书另行印发)。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
(三)压实排查核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由相关处室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核查组,制定核查方案,在各院部处室自查的基础上对相关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就有关问题进行核实;根据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完成排查并制定核查方案,6月30日前开展核查工作。
(四)加强综合治理
1.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办结的工程建设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翻查起底,结合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对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对于查处的重点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按节点推进并长期坚持。
2.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按照省、市修订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度,修订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管理办法》及其他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办法、流程或制度。
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
(五)深化整治成果
持续推动学院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确保学院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权责透明、阳光运行。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基建处、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压实责任,党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院部处室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和“做虚功、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
(二)压实监督责任。学院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做好纪内违规违纪线索核查处置和纪外违规违纪线索的移交工作,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压实处置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作风漂浮、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院部处室,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三)及时报告情况。实行定期报告情况制度,各党总支、院部处室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1.各党总支、院部处室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本部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含单位自查相关表格)分别于于5月25日、5月28日前报学院纪委办公室。
2.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自查报告(含个人自查表),于5月28目前报送市教育局党委;其他人员自查报告(含个人自查表)由纪委办公室留存备查。
3.各党总支、院部处室要对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0目前报纪委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学院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