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忏悔人:李大林
原任职务: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9月20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处李大林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5年,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过程中,李大林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共收受承建单位所送贿赂人民币11万余元、美金2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李大林在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回忆参与新校区建设的经历,我会有一种满足感”
我摔了这么大的一跤,可能永远都没有资格再说我是郑州大学的一员了。一想起这些,我心里难受极了。深夜,我蜷缩在监室的床上,从墙上的铁栅栏看出去,望到天边那一钩残月,泪水止不住地流了出来。我想哭不敢哭,想喊不敢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又从噩梦中惊醒。我一次次地扪心自问:该怎么向学校交代?又怎么对得起和我并肩工作的同事?
2000年底,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我被任命为基建处副处长。后来,学校正式成立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我当时任副主任兼总工程师。2004年,学校对中层干部调整,我改任建设办公室直属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应该说,我是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的参与者和见证人。从2002年到2008年,我策划、主持和参与的郑州大学建设项目,最后获得国家级的质量奖有七项。
在参与郑州大学新校区建设管理工作时,凡是影响到项目既定目标实现的所有环节,我都会格外关注。只要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有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大局稳定的问题,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协调,甚至会帮助企业出主意,有时就直接拍板,要求企业执行。这种快速、干练、直接、有效的作风,赢得了大家的认可。
回忆参与新校区建设的经历,我都会有一种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最喜欢做的两件事,就是在工作之余看书、烧菜”
我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小家。父母都是教师,他们从小就教育我要勤奋敬业。妻子聪明漂亮、贤惠温柔,是个勤俭持家的好手。儿子是我们的希望,他好学上进、善良大度。
我最喜欢做的两件事,就是在工作之余看书、烧菜。即使是一碗粥、一碟花生米、一碟小咸菜,总显得那么温馨,那么有味道。饭后,我要么陪妻子到金水河畔散步,要么坐在灯下读书,妻子总会坐在我身边缝缝补补,陪我读书到深夜。周末,孩子从学校回来,我总会下厨房烧几个大家爱吃的菜,听听儿子讲他的读书感受、学业收获、和朋友们的一件件新鲜事,我为儿子的长大而感到高兴。
“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可以用虚荣、软弱、无知来解释”
客观地讲,我是个物欲极低的人,不吸烟、不喝酒,更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摔了这么大的一跤?
我想了很久,是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地去想,从被动到主动地想,从不敢深想到翻来覆去地想。我走到这一步,可以用虚荣、软弱、无知来解释。
用“虚荣”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性格缺陷,应该是比较恰当的。多年来,因为我的业务能力和办事坚持原则及友善的交往方式,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比较正面的。这也使我思想上有了压力,每时每刻都很注意维护我在人们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做事认真,精益求精是对的,应该坚持,但当真的遇到了问题,办了错事又不敢去正视它,生怕别人改变对我的正面看法,有损我的正面形象。久而久之,我缺乏正确评价、正确处理亲情的态度和能力。实际上,这是缺乏个人修养的表现,也成了我犯罪的性格基础——只图虚荣,不敢正视问题,不能积极主动地去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软弱”是我性格上的另一个缺陷,表现在我与外界交往、权衡关系时只讲感情,为别人着想不坚持原则,而把问题的性质不自觉地扭曲。这成了我这次犯罪的感性基础——丧失了处世原则,无原则地为他人考虑,无原则地要对得住朋友。回忆起来,我收受别人送来的钱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知道不该收,但又都认为这是人家的一片好心、诚心,硬拉下脸来对不住朋友,会让人家误解。而且认为自己把收下的钱上交学校等于是害了朋友,也会伤到家人,让别人有其他的联想和误解。同时,我还怕若这样做会引起别的麻烦。事实上,正是我这种软弱反而把问题搞得更复杂。
用“无知”来描述我在法律方面的实际缺陷,应该一点都不过分。我虽然看过不少有关廉政方面的文件、资料和相关案例,但只是肤浅地认为职务犯罪就是索取财物等。这种错误的理解和无知,成为我这次犯罪的根本——为了虚荣,为了所谓的朋友间的友谊,为了所谓的面子,我不自觉地触到了法律的高压线,走上了犯罪道路。更可悲的是,我连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这些简单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这不就是典型的法盲吗?
每当我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总有一种要失重的感觉,心慌、气短、两手出冷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不知哭过多少回,流过多少泪,也不知在心里暗暗地骂过自己多少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