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厉行节约刹吃喝歪风 强力督查创新机制源头治理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纪委、监察局迅速查处了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为孩子大办“生日宴”案件,当事人被免去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款吃喝的规定》《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十禁规定”》等制度,并明确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及责任追究细则;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开通网上举报,对党政机关出现的违规接待、报销不合理开支等现象及时查处。
在强力督查的基础上,西安市还推进狠刹公款大吃大喝的长效机制建设。目前该市10个涉农区县的16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已建立“廉政灶”,并向市级和区县部门延伸。
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廉政灶”就餐标准,单人单餐限额20元以内,不得搞超标准接待。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廉政灶”,由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进行统一规划,专人管理,并负责配备必要的设施。同时,把“廉政灶”建设情况列入对各区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
西安市还要求各区县建立配套制度,加强“廉政灶”管理。相关部门要建立来宾接待登记册,建立公务接待流水账,同时建立材料采购、出入库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制度,使“廉政灶”成了“健康灶”、“清风灶”。
为从源头上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行为,西安市已将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45个部门和单位,在2个区县启动了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推进 “三公”经费公开;通过强化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等措施,形成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款吃喝的工作合力。
(2013-04-17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