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学院经济活动的职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经济活动的范围:
1.投资及贷款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改建、扩建、大修、装饰装修等招投标);
3.货物采购及服务项目(包括设备、设备大修、设备大修物资、图书、煤炭、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等招投标);
4. 代收代支项目(包括学生校服、公寓化生活备品配备、体检、教材、培训等招投标);
5.废旧国有资产处理;
6.学院对学生各项收费制度的制定。
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项目的限额标准:
所有投资及贷款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建设工程项目;1万元及以上货物采购及服务项目开支;学院对学生的各项代收代支项目;批次原值2万元及以上的废旧国有资产处理。
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学院工作目标进行。通过积极参与和监督,避免经营管理活动决策失误和重大经济损失,防止教育行业乱收费情况的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必须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制度,正确处理业务管理与监督检查的关系,支持、维护业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干预业务管理部门正常工作。
五、业务部门在开展重大经济活动和制定各项收费制度时,要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
1.在经济活动项目正式实施前5天,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应将填写真实、准确的《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登记表》和项目公开(公示)件,一并送达监察审计处。
2.实施经济活动项目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研究,是否采纳要做出具体说明。
3.经济活动结束后,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应填写《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结项登记表》,及时送监察审计处备案。
凡由学院实施的分散采购、自行采购和协议供货项目均须填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登记表》和《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结项登记表》,未按规定填报的,计划财务处不予受理。
4.各部门在制定各项收费制度时,应提前把资料送达监察审计处,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方可制定和实施。
六、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经济活动项目准备阶段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项目的内容有无依据;
(2)项目的具体操作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4)按照规定需要公开(公示)的内容是否按程序公开(公示)。
2.对经济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项目实施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操作;
(2)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处理程序和意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收集和反馈各种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接受违规行为的举报。
3. 对经济活动项目结项进行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是否有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参与项目验收;
(2)项目内容、资金和实施形式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3)50万及以上工程类项目是否履行审计手续。
七、在实施经济活动中,违规问题的纠正处理。
1.对经济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经指出后仍拒不整改的,要发出执法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告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
2.对收到的违规问题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3.协助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
八、纪检监察部门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时,可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既可派专人直接介入参与监督检查,也可调阅有关文档资料、台账等进行审查;既可参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也可参与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进一步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党总支纪检委员或党总支推选的监督员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监督工作。纪检委员和监督员参与经济活动监督前,必须经过监察审计处相关业务培训。
九、纪检监察人员及其他选派的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法纪,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十、学院各院部处室要对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本办法在执行中遇到不明确问题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办法》(西铁职院党[2008]66号)同时废止。
十二、本办法由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登记表》
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结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