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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办法
日期: 2020-05-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西铁院纪〔2020〕5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办法

为强化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学院经济活动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学院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精神,按照学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结合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的范围为学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项目的限额标准为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照学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年度预算等相关内容进行经济活动过程性监督,强化防微杜渐工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第四条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必须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制度,正确处理业务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的关系,支持、维护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干预业务管理部门正常工作。职能部门、实施部门在开展重大经济活动时,要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  

第五条 纪检监察部门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时,可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既可派专人直接介入参与监督检查,也可调阅有关文档资料、台账等进行审查;既可参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也可参与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对于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学院财经相关管理制度,通过不定期专项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对经济活动审批手续、采购方式、合同或协议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相关留证资料进行核查。

2.对于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

学院实施部门需完成经济活动监督备案工作,填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登记表》《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结项登记表》(以下简称《项目登记表》《结项登记表》)。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或党风廉政监督员(非项目实施部门人员)参与和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具体要求为:

1)在经济活动项目正式实施前5日,实施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送达真实、准确的《项目登记表》和项目公示情况写实资料(加盖实施部门印章)。

2)实施经济活动项目时,有关实施部门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研究,是否采纳要做出具体说明。  

3)经济活动结束后5日内,实施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送达真实、准确的《结项登记表》和中标公告写实资料(加盖实施部门印章)

4)纪检监察干部或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的招投标和项目验收时,需如实填写《重大经济活动监督记录表》(以下简称《监督记录表》)。《项目登记表》《结项登记表》《监督记录表》由纪检监察部门存档。

5)未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项目,纪检监察部门不参与项目验收或提供其他监督意见。

3.对于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或党风廉政监督员(非项目实施部门人员)参与项目招投标和验收等监督工作,监督人员需如实填写《重大经济活动监督记录表》(以下简称《监督记录表》)。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经济活动项目准备阶段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项目的内容有无依据;  

2)项目的具体操作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4)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内容是否按程序公开(公示)。  

2.对经济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项目实施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操作;  

2)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处理措施和意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收集和反馈各种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接受违规行为的举报。  

3.对经济活动项目结项进行监督检查的要点是:

1)是否规定对应该报备的项目进行报备。

2)是否有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验收;

3)项目内容、资金和实施形式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4)50万及以上工程类项目是否履行审计手续。

第七条 在经济活动实施中,违规问题的纠正处理。  

1.监督人员如发现违反学院财经相关工作制度或围标、串标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即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纪检监察部门将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及处置。

2.对经济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经指出后仍拒不整改的,要发出《纪检监察工作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告学院党政和上级纪委。  

3对收到的违规问题举报进行核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按照相关请示汇报程序予以处置。  

4.协助计划财务处及实施部门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  

第八条 纪检监察干部及其他选派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法纪,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第九条 学院各院部处室要对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在执行中遇到不明确问题以上级规定为准,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项目登记表》

      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结项登记表》

      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监督记录表》

 

2020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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